我在网上填表时,第一份工作QUIT的理由我是随便填的(好象是"收入低"之类),因为我问过好几个拿过EI的同事,都说第一份工作不要紧,最后一份才是决定性的.上星期四受到HR的电话,问我QUIT掉第一份工作的理由,我说是因为工资低,而且我当时眼晴不舒服,她问我有没有医生的证明,QUIT之前有没有JOB OFFER,我回答说没有,接着她就说因为我第一分工作是QUIT的.而且没有合适的理由,时间不能算.所以我unqualify.但她接着让我把52周以前的工作的ROE也给她寄过去,不知道她要以前的记录干什么?
我现在打算下星期去TOWN CENTER去找他们的CONSULTANT去解释,我没工作的两个月去家庭医生和眼科医生那里去看过四次眼病,我的家庭医生当时让我暂时不要开车.我打算到到诊所那里要病历的复印件,以这个理由向他们解释我停工两个月的原因,不知道可行不可行?
我那两个月还打过三个星期的现金工(现金支票,没交EI的),我拿那些工资条去证明我那两个月有工作,不知有没有作用?